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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落实相关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对我县社会组织、慈善捐助和福利彩票领域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一、社会组织
(一)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发展规范化
我县社会组织的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2月份我局制定下发了《婺源县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联合奖惩机制的通知》,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将诚信建设内容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并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党建、财务、活动管理、诚信自律、信息披露等内部管理制度等。二是开展诚信服务。全县各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紧扣“自律为本、诚信为民、服务社会”宗旨,着力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参与全县扶贫攻坚事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创新诚信服务方式,增强诚信服务能力。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坚决杜绝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乱评比、乱培训、乱表彰和设立“小金库”等失信行为。三是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全县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发展要求,制定完善行规行约、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并加强推广实施,研究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切实规范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快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与公示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自行或合作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级评价,建立行业诚信自律“红名单”、失信惩戒“黑名单”,大力支持诚信会员发展,依法依规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通报批评、不与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同时,积极向新闻媒体、政府有关部门推荐诚信典型、曝光失信企业,通过信息共享,推动政府其他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二)社会组织联合奖惩机制的主要内容
1.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档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包括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基础信息是指反映社会组织登记、核准和备案等事项的信息;年报信息是指社会组织依法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并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行政检查信息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的结论性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是指社会组织受到的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结果、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信息;其他信息是指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及有效期限、获得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事项、公开募捐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与社会组织信用有关的信息。2.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红黑名单。登记管理机关依据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档案、是否依法履行义务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建立诚信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诚信社会组织重点包括: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级(含)以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按规定程序认定的与诚信相关荣誉称号的、评估等级达4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重点包括:存在未按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等情形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包括:存在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情形的社会组织。3.实施社会组织信用联合奖惩。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当通过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有关部门及社会公开,实现信息记录和信用数据跨部门互认、互联、互享。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等措施予以奖励;对信用差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不给予资金资助、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撤销登记许可等措施予以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发起设立社会组织,不能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包括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启动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动作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2025年2月28日,我局制定下发了《婺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工作的效率,我局通过发文、网站公告、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并在县行政服务大厅专门设立社会组织年检服务窗口,大大方便前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督促部份未按照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递交年检材料;针对年检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我局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了解社会组织运作情况。借助年检契机,全面了解社会组织的情况,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为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我局积极做好扩大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覆盖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四同步”,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上的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发挥党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社会组织内部体系建设。
二、慈善捐助
婺源县慈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上级慈善总会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加大慈善资金募集力度,积极争取慈善项目和资金,认真开展慈善工作。未发现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捐助活动、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行为。
三、福利彩票
婺源县福利彩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彩票系统员工的努力下,在广大彩民的支持下,进一步统一思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加大宣传,拓展渠道,福利彩票工作安全运行。未出现假彩票、伪造变造彩票等现象。
婺源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两部门:切实全面保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
发布时间:2025/06/11文章搜索